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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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医科大学关于公开征询有害生物 防治费用的公告

作者:发布时间:2026-03-20阅读次数:

各相关供应商:

为规范推进我校蓉江校区、章贡校区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工作,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采购工作有序高效完成,现就该项目招标相关事宜向社会公开征询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开展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所需的相应资质;

3.拥有类似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服务业绩;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业绩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对接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征询内容

(一)服务范围

1.章贡校区:涵盖所有学生宿舍、校区内所有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办公楼、老干部活动中心等)、教职工住宅区内部,以及校区外围绿化区域及树木;不含食堂内部。

2.蓉江校区:涵盖所有学生宿舍楼宇(含今后新建并投入使用的宿舍楼宇)、教职工住宅室内,所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等所辖全部建筑物,以及校区外围绿化区域及树木;不含食堂内部。

(二)服务内容

需开展防治的有害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白蚁、红火蚁、蚊子、苍蝇、蟑螂、马陆虫、隐翅虫、蜘蛛、跳蚤等,防治效果需达到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三)服务总体要求

1.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严格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优先”的原则,重点落实灭治作业、园林与环境管理工作,核心要求为错峰作业、使用低毒药剂、建立可追溯管理台账。

2.需结合不同有害生物的生长习性,分别制定非高发期、高发期的专项巡查灭杀方案,明确不同时期的灭杀频次;坚持“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原则,实现标本兼治。

3.作业时间及药剂要求:室内防治作业必须在假期进行,作业后需通风不少于4小时,返校前须确认现场无异味、无可见药剂残留;所使用药剂需“三证齐全”(即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

4.技术设备要求:

(1)技术力量:为保障防治质量和效果,每次消杀作业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满足以下要求:白蚁防治作业时,蓉江校区不少于3名、章贡校区不少于2名,所有白蚁防治人员须持有全国白蚁防治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蚊、蝇、蟑螂、红火蚁定期全面防治作业时,蓉江校区不少于5名、章贡校区不少于2名。为及时响应师生上报的防治需求,蓉江校区、章贡校区均需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驻场,且驻场人员须持有《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需选派1名专业主管人员,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余作业人员需具备初级或中级有害生物防治相关资质。正式进场后3个工作日内,服务单位需将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报送我校备案审批。

(2)设备配备:须配备可承载大型喷雾器的皮卡或四轮农用车,用于蓉江校区校园绿化区域的全覆盖施工作业;同时需配备雾炮消杀车1台、超低容量喷雾器4台、热烟雾器3台、电动喷雾器4台等相关作业设备。

5.服务时限:本次征询的服务时限为22个月,具体期限为2026年4月1日—2028年1月31日。

三、征询公告声明

1.本次征询的报价为供应商自愿提供,不作为该项目招标的准入条件及加分项,望各报价单位参照行业收费标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报价。提供报价的单位不得向我校收取任何相关费用,也不得就本次征询事宜向我校主张任何权利。

2.本公告所列服务内容及要求仅为提示性条款,项目详细要求以正式招标文件为准。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自行前往我校各校区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于2026年3月26日前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赣南医科大学行政楼329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97-8169700

赣南医科大学后勤保障中心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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